觸摸屏互感器試驗儀技術指標
觸摸屏互感器試驗儀技術指標一.主要測試功能:(見表1)
CT(保護類、計量類) | PT |
• 伏安特性(勵磁特性)曲線 | • 伏安特性(勵磁特性)曲線 |
• 自動給出拐點值 | • 自動給出拐點值 |
• 自動給出5%和10%的誤差曲線 | • 變比測量 |
• 變比測量(電壓法電流法兼容) | • 極性判斷 |
• 比差測量 | • 比差測量 |
• 相位(角差)測量 | • 相位(角差)測量 |
• 極性判斷 | • 交流耐壓測試 |
• 一次通流測試 | • 二次負荷測試 |
• 交流耐壓測試 | • 二次繞組測試 |
• 二次負荷測試 | • 鐵心退磁 |
•二次繞組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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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鐵心退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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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觸摸屏互感器試驗儀技術指標二 主要技術參數: (見表2)
表2
觸摸屏互感器試驗儀技術指標三. 產品硬件結構
3.1.面板結構: (圖1)
3.2.面板注釋:
1 —— 設備接地端子
2 ——U盤轉存口
3 ——打印機
4 ——液晶顯示器
5 ——過流保護(功率)開關
6 ——主機電源開關
7 ——P1、P2:CT變比/極性試驗時,大電流輸出端口
8 ——S1、S2:CT變比/極性試驗時,二次側接入端口
9 ——K1、K2:CT/PT勵磁(伏安)特性試驗時,電壓輸出端口,電壓法CT變比/極性試驗時,二次接入端
10 ——A、X :PT變比/極性時,一次側接入端口
11 ——a、x :PT變比/極性時,二次側接入端口
12 ——L1、L2:電壓法CT變比/極性試驗時,一次接入端
13 ——D1、D2 :二次直阻測試
14 ——主機電源插座
觸摸屏互感器試驗儀技術指標四.操作方式及主界面介紹
4.1、主菜單 (見圖2)
開機之后默認進入CT測試,CT測試主菜單共有“勵磁”、“負荷”、“直阻”、“變比極性”、“角差比差”、“交流耐壓”、“一次通流” 、“數據查詢”、“系統設置” 、“PT”10種選項。
PT測試主菜單共有“勵磁”、“負荷”、“直阻”、“變比極性”、“角差比差”、“交流耐壓”、“數據查詢” 、“CT”8種選項。
觸摸屏互感器試驗儀技術指標五.CT測試
5.1、CT勵磁(伏安)特性測試
在CT主界面中,點擊“伏安特性” 選項后,即進入測試界面如圖4。
(1)、參數設置:
勵磁電流:設置范圍(0—20A)為儀器輸出的設置電流,如果實驗中電流達到設定值,將會自動停止升流,以免損壞設備。通常電流設置值大于等于1A,就可以測試到拐點值。
勵磁電壓:設置范圍(0—2500V)為儀器輸出的設置電壓,通常電壓設置值稍大于拐點電壓,這樣可以使曲線顯示的比例更加協調,電壓設置過高,曲線貼近Y軸,電壓設置過低,曲線貼近X軸。如果實驗中電壓達到設定值,將會自動停止升壓,以免損壞設備。
(2)、試驗:
接線圖見界面,測試儀的K1、K2為電壓輸出端,試驗時將K1、K2分別接互感器的S1、S2(互感器的所有端子的連線都應斷開)。檢查接線無誤后,合上功率開關,選擇“開始”選項,即開始測試。
試驗時,上方白色狀態欄會有提示“正在測試”,測試儀開始自動升壓、升流,當測試儀檢測完畢后,試驗結束并描繪出伏安特性曲線圖。
注意:圖4中“校準”功能:主要用于查看設備輸出電壓電流值,不用于互感器功能測試,詳情見附錄一。
2)、伏安特性(勵磁)測試結果操作說明
試驗結束后,顯示出伏安特性測試曲線及數據(見圖5)。該界面上各操作功能如下:
打 印:點擊“打印”后,先后打印伏安特性(勵磁)曲線、數據,方便用戶做報告用。同時減少更換打印紙的頻率,節省時間,提率。
勵磁數據:點擊“上頁” 、“下頁”即可實現數據的上下翻。
保 存:點擊“保存”選項,按下即可將當前所測數據保存,保存成功后,狀態欄顯示“保存完畢”。并且可在數據查詢菜單中進行查看。
誤差曲線:點擊“誤差曲線”選定后,屏上將顯示伏安特性試驗的誤差曲線的設置,設定參數后,選擇5%或10%誤差曲線即計算出的誤差曲線。
自定義打印:程序會按照表格中的10個電流值進行打印。
以下四項為誤差曲線計算時的設置項:
額定負荷 :CT二次側額定負荷。
額定二次 :CT的二次側額定電流
ALF :準確限值系數,如:被測CT銘牌為“5P10”,“10”即為限制系數。
5% :自動計算出5%誤差曲線數據并顯示誤差曲線。
10% :自動計算出10%誤差曲線數據并顯示誤差曲線。
5.2、CT變比極性試驗
進入CT變比極性菜單后首先選擇測試方式,對于套管CT,或者一次阻抗過大無法升電流來測量變比時,或接線位置過高不便攜帶沉重的電流線連接時,請選擇電壓法。
1:電流法變比極性測試。
1)參數設置:
進入測試界面見圖6。
一次側測試電流: 0 ~600A,測試儀P1、P2端子輸出的大電流;
二次側額定電流: 1A或。
2)試驗:
CT一次側接P1、P2,CT二次側接S1、S2,不檢測的二次繞組要短接,設置二次側額定電流及編號后,合上功率開關,選擇“開始”選項,試驗即開始。
上方白色狀態欄會有提示“正在測試”,直至試驗完畢退出自動測試界面,或按下”停止”人為中止試驗,裝置測試完畢后會自動停止試驗,試驗完成后,即顯示變比極性測試結果。可以選擇 “保存” 、“打印”及“返回”選項進行下一步操作。
儀器本身的同色端子為同相端,即P1接CT的P1,S1接CT的S1時,極性的測試結果為減極性。
2:電壓法變比極性測試。
1)參數設置:
在CT主界面中,選擇“變比極性”后,進入測試界面見圖7,設置二次側額定電流: 1A或。
2)試驗:
CT一次側接L1、L2,CT二次側接K1、K2,不檢測的二次繞組不用短接,設置二次側額定電流及編號后,合上功率開關,選擇“開始”選項,試驗即開始。
誤差曲線說明
根據互感器二次側的勵磁電流和電壓計算出的電流倍數(M)與允許二次負荷(ZII)之間的5%、10%誤差曲線的數據中也可判斷互感器保護繞組是否合格:
1)在接近理論電流倍數下所測量的實際負荷大于互感器銘牌上理論負荷值,說明該互感器合格如圖26數據說明;
2)在接近理論負荷下所測量的實際電流倍數大于互感器銘牌上的理論電流倍數,也說明該互感器合格如圖26數據說明;
保護用電流互感器二次負荷應滿足5%誤差曲線的要求,只要電流互感器二次實際負荷小于5%誤差曲線允許的負荷,在額定電流倍數下,合格的電流互感器的測量誤差即在5%以內。二次負荷越大,電流互感器鐵心就越容易飽和,所允許的電流倍數就越小。因此,5%誤差曲線即n/ZL曲線為圖9所示曲線。在圖26中例所示(所測保護用CT為5P10 20VA):其中5為準確級(誤差極限為5%),P為互感器形式(保護級),10為準確限值系數(10倍的額定電流),20VA表示額定二次負荷(容量)。電流倍數為10.27倍(接近10倍)時,所允許的二次負荷為27.19Ω,大于該CT的額定負荷20VA(20VA/1=20Ω),通過該數據可判斷該互感器合格。另外,在二次負荷為19.58Ω(接近20Ω) 所允許的二次負荷為27.19Ω,大于該CT的額定負荷20VA(20VA/1=20Ω),通過該數據可判斷該互感器合格。另外,在二次負荷為19.58Ω(接近20Ω)時,所允許的電流倍數為12.85倍,大于該CT的額定電流倍數(10倍),通過該數據也可判斷該互感器合格。其實,只要找出這兩個關鍵點中的任意一個,即可判斷所測互感器是否合格。
如果10%誤差不符合要求一般的做法有:
增大二次電纜界面積(減少二次阻抗)
串接同型同變比電流互感器(減少互感器勵磁電流)
改用伏安特性較高的繞組(勵磁阻抗增大)
提高電流互感器變比(增大勵磁阻抗)
?
誤差曲線計算公式:
M =(I*P)/N ZII =(U-(I*Z2))/(K*I)
I 電流 U 電壓
N=1 (1A額定電流) I 電流
N=5 (額定電流) Z2 CT二次側阻抗
P=20 (5%誤差曲線 ) K=19(5%誤差曲線.1A 額定電流)
P=10 (10%誤差曲線 ) K=9 (10%誤差曲線.1A 額定電流)
作為音樂作品的拍攝者,肆達唱片公司與唱鳥公司簽訂協議,允許唱鳥公司以版權方名義向全國多家KTV先發律師函、再提訟要求賠償。日園公司應訴后提出相反證據,認為MTV的著作權人應為制片人,且自己已經交納了曲庫的版權使用費,唱鳥公司無權。
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五條規定,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制片者享有。此外,制作收錄相關作品的音像出版物的主體,不必然是該作品的制片者。
法院終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肆達公司就是著作權人,唱鳥公司不能基于協議取得涉案作品的著作權,遂依法駁回。
“如何確認著作權人,著作權法有明確規定。”本案的承辦法官、思明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李緣緣介紹說。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一條款規定,著作權屬于作者,另有規定的除外。而在司法實務中,“署名推定”原則是確定著作權權屬過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所謂的“署名推定”原則,來源于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因此,提出著作權侵權之訴的原告應首先提交證明著作權權屬的證據。
根據高法《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可以作為著作權權屬證據的有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權利人,但有相反證明的除外。
有了“署名即獲權”這一張通行證,商業版權經營公司利用技術手段進行批量式維權也就不足為奇了。“在當今法律環境下,這種‘碰瓷’維權現象的活躍是難以避免的。考慮到這些,法院在司法實務中根據高法司法解釋第七條中‘有相反證明的除外’這個規定,對舉證責任也進行了合理分配。”李緣緣說。
根據舉證責任分配,原告完成權屬證據的舉證責任后,被告可以提交相反證據來進行反證。如果相反證據足以證明原告不是著作權人,則原告的訴訟請求就不能獲得法院支持。
由此可見,針對著作權的權屬認定,“署名推定”與“相反證明”缺一不可。